一、进入书库和阅览室,应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二、办证:新到我院工作的教职工,凭工作证或所在部门证明和一张一寸证件照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。新生以班为单位,每人交一张一寸证件相片,由学习委员统一到图书馆免费办理借阅证。
三、退证及补证:教职工离退休、调离和学生转学、毕业离校时,应还清所借图书并退回借阅证,否则,不予办理离校手续。不能退证者应交纳办证工本费。借阅证遗失、损毁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、补办,补办证应交纳补办证工本费,借阅证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领证人自行负责。
四、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阅馆藏开放流通图书、资料。借书册数:本院教职工每人限借10册(含专业书、文学书及过刊,其中文学书、过刊仅可同时各借阅3册);本院学生可同时借阅图书6册(含专业书、文学书,其中文学书仅可同时借阅2册)。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代借,图书可以代还。
五、凭本人有效借阅证进入现刊现报阅览室、过刊过报阅览室阅览,进入阅览室时应办理相应手续。
六、为了加速图书周转,图书阅读完毕后应及时归还,每次借期不得超过下列期限:
1、教职工借期:专业参考书八周、文学书四周、过刊一周;
2、学生借期:专业参考书四周、文学类书刊二周。确有特殊需要,可办理续借手续。逾期收取图书资料过期占用费,丢失、损坏、逾期未还均按图书馆《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、报刊损失赔偿办法》处理。
七、外借图书,只限图书馆公开流通的各书库的图书。特藏书库及现刊现报阅览室藏书、资料不外借,仅供室内查阅。
八、不得带书包、提包、雨伞、食品、饮料等进入书库、阅览室,在书库、阅览室内严禁吸烟,不得乱扔果皮、纸屑。 九、图书馆藏书、资料是学院重要财产,读者应倍加爱护,如发生污损、毁坏、丢失等情况,按图书馆《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、报刊损失赔偿办法》办理。借书时,读者应详细检验,如有污损、缺页等,当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加以标注,否则其责任自负。 |